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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宿舍,班里的同学正围坐一团打扑克。这么冷的天,没有课,谁也不想出去。几个人正为“河南打法”还是“山东打法”而争论不休。吴宇走过来,大叫道:“学校组织义务献血,都有谁报名?”
袁若海忙躲闪道:“妈呀,我从小就贫血,没我什么事儿。”
吴宇随即又宣布道:“每位献血者,奖赏1000大洋!”
话一出口,几个同学同时跳起来,用一种近乎贪婪的眼神盯着我道:“真的假的?”
我点点头。一个同学把手中的扑克狠狠地摔倒桌上,兴高采烈地叫道:“哈哈,真是吉人天相,我正发愁剩下两个月的生活费呢,林海,一定算我一个啊。”
同学们纷纷响应。全班三个名额,光男生就报了四个。吴宇给孙文静打了个电话。孙文静兴奋地说:“你告诉林海,男生如果没人献也不要着急,女生这边就有三个了。”吴宇摇摇头,对着我一脸苦笑。
我躺在吴宇床上,暗自发愁,现在连献血名额都成了香饽饽。突然,听柴一帆在隔壁叫道:“林海,电话。”我爬起来,跑回寝室。是张伟。就听他唉声叹气地说:“林海,我遇到麻烦了。”
我说:“因为献血的事儿吧。”
他奇怪问:“咦,你怎么知道的?”
我苦笑着说:“同是天涯沦落人啊。”
张伟抱怨道:“义务献血还定什么名额,谁愿意献就去献呗!”
我附和道:“就是,就是!”
张伟又接着说:“这年头,谁想献血啊,给那么一点钱,还不够买一包烟。”
我也说:“是啊,是啊。”说着说着,我突然觉得不对劲儿,好像张伟的麻烦和我恰恰相反。我急忙问他道:“你是说你们班没有人去献血吗?”
张伟说:“是啊,你们班不是吗?”
嘿,我一拍大腿,叫道:“你们班的问题我给你解决了,我们班顶你们的名额。”
张伟似乎不太相信我的话,他将信将疑地问道:“真的吗?”
我答道:“那当然,你记得不要把名额给别人啊。”嘱咐完,生怕他反悔,说声再见,我赶紧将电话挂断。
坐在椅子上,我长长地出了口气,也许张伟在电话那头也感到非常奇怪吧。
后来我才知道,一班是有名的贵族班,其中大部分同学都是高干子弟。
献血那天,先开始体检,谁也没有想到我们班竟然有两名同学体检不合格。一个是杜云峰,他也来自农村,个子不高,但走路总是摇摇晃晃,经常旷课,每次去他们寝室都会发现他躺在上铺喷云吐舞,烟瘾大的很。他在体检前一天在网吧打了一整夜游戏,结果,谷草转胺酶偏高。这下把他急地团团转,他不停地央告我:“哥们,帮我和医生说说,我身体好着呢。”当我凑到大夫面前,刚一开口,那位中年妇女便不耐烦地说:“去去去,你看,想献血的人多的是,我们当然要挑最好的。”我看着她那一脸不屑的样子,觉得不可理喻而又无可奈何。另一个则是郑冰冰,开学几个月来,她的身体消瘦很多。我对她没有多少了解,但听刘月说她经常在外面做家教,往往是身兼数职,每逢周末便穿梭在长春各个社区,不知疲倦地奔波着。据说她现在不仅能养活自己,甚至还有部分富裕补贴家用。体检时她的血压很低,脉搏跳动过快,一量体重,竟然不到40公斤,她可是一米六五的个头啊!当她用乞求的眼神看着面前的大夫时,大夫皱着眉头对她说:“你不但不能献血,简直还应该输血!”说完不住地摇头。郑冰冰还要再说些什么,早被自己的同学给拉了出来。我看着眼前这个单薄的姑娘,心里一阵难过,对她说道:“多注意点身体。”她点了点头,眼泪竟然流了出来。
那是我第一次献血,心里怪紧张的。
献血前,柴一帆拼命地喝着白糖水,并告诉我道:“林海,你也喝一点吧,这样能稀释血液,要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啊。”说完,咕咚咕咚又喝了两大杯。吴宇挖苦他道:“就该给你小子500块,抽你200毫升血得有150是白糖水。”这次他倒没有反驳,在一边嘿嘿笑了起来。
献血过后,我领了1000块钱和一包食品,掏出巧克力大吃起来。吴宇却对我说:“献了血谁还吃这东西,今天中午我要光明正大地吃一顿排骨。”我看看他,头发凌乱,脸色苍白,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我们在B食堂要了两份排骨,两份土豆炖牛肉,摆在餐桌上,香气诱人。我和吴宇用肉汁浇着米饭,狼吞虎咽起来。当我们打着饱嗝,走出食堂,在门口看到了一排宣传板。
那是法学院律师学院社会实践基地的宣传材料。重中之重是在吉林省靖宇县设立的扶贫助学基金。杨靖宇,著名的抗日英雄,当日寇的铁蹄肆意践踏我东北大好河山之时,杨靖宇将军组织武装,同日本帝国主义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。他率领人民军在深山丛林间南征北战,让敌人风声鹤唳,草木皆兵,闻风而丧胆。当他英勇牺牲后,残无人道的日本鬼子用刺刀剖开他的肠胃,发现里面只有少量的棉絮和草根。那些革命先烈以他们的血肉之躯造就了新中国,但他们生活、斗争、牺牲的地方却依旧贫穷而落后。以杨靖宇将军的名字命名的靖宇县至今还是国家级贫困县。那里好多革命先烈的后代还在过着衣不蔽体、食不果腹的生活。最苦的是那些孩子们,连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都还非常困难。法学院律师学院学生会用了整整十二副宣传板刊登了120名特困生的生活简介,号召同学们与他们结对子,每学期资助他们一百元钱,帮助他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。
寒冬腊月,同学们来往于宿舍和教学楼都是步履匆匆,但好多人却流连在这里。我和吴宇认真地看着上面的内容,每个苦命的孩子都有一段让人心酸的故事。看着看着,我觉得自己如今能够漫步大学校园,即使依旧一无所有,但同那些孩子相比已然是莫大的幸福。而他们现在还在同命运做着不懈的斗争。 其中一个孩子的故事和我是如此相似,甚至比我更为凄凉:她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,父亲搞运输,母亲做教师。噩梦总是来的很突然,父亲在一次远程运输中,客死他乡。父亲的死不但没给家里带来任何补偿,反而要支付对方巨额的赔偿金。一个幸福的家庭在瞬间彻底崩溃,妈妈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垮下了,在父亲去世半年后也永远离开了她。那一年,她只有八岁,却经历了两次生离死别。在后来的日子中,她随姥姥生活,但她十岁时,姥姥在收割庄稼时摔了交,倒在地上再也没有醒过来。她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孤儿。那时,她的眼睛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。后来她被一位从未见过的远房姑姑收留了。姑姑对她很好,但姑姑家同样贫穷。这个孩子很争气,从入学那天起,年年在学校考第一。一个乡村学校的学生,一个柔弱无力的女娃娃,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吉林省三好学生的优秀称号。
她的名字叫谢婷婷。
她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,在她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。漫天飞雪的季节,她也许会步履蹒跚地跋涉在上学的路上,藏在口袋里的双手早已被寒风吹的伤痕累累。地冻天寒的夜晚,她也许会凌晨就起床,用冰凉的毛巾擦一擦脸,然后继续自己艰辛的求学历程。她上课也许会偶尔走神,那一定是她在幻想着自己的未来,无论多大的压力都无法将她击倒,在脆弱的外表下面,她有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,有着一颗无比坚强的心。
宣传板中间有张桌子,两个同学坐在里面负责收钱。他们没有戴手套,在北风中瑟瑟发抖。我想走过去,又觉得脚步沉重,我多么想帮帮这个可怜而又可敬的孩子啊,可是我现在自己都养活不了自己。我六神无主地站在那里,内心极度矛盾,以前上学时所有的艰辛都涌上心头,特别是在购物中心楼下彻夜苦读的场景历历在目。一阵冷风吹过,松枝上落下一团积雪,正好砸在我脸上,冰凉刺骨。我似乎突然清醒了,下定决心走了过去,从怀里掏出那1000元钱,小心地在里面抽出一张,递给他们。一个同学收钱,另一个同学问我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我说:“林海。”她继续问我道:“你准备资助哪个孩子呢?”我说:“谢婷婷吧。”她充满歉意地对我说:“不好意思,已经有人资助她了,你能换一个对象吗?”我想了想说:“这一百块钱就送给她吧,因为我也不知道究竟能资助她到什么时候。”小姑娘看我一眼,没有说话,默默地把我名字记录下来。
我向宿舍走去,吴宇跟上来说:“海哥,也许以后我们有更多的机会!”
我没说话,我知道吴宇说的机会是指将来我们有钱了可以帮助更多的孩子,可如果现在我们不去做,那么宣传板上的孩子立刻就有失学的危险。我觉得心里阵阵难过,看着那些凄凉的故事,我总是把他们和我联系在一起,我不想看到他们辍学,就像我的弟弟,他的辍学对我来说是怎样一种心痛啊。无论如何他们都还只是个孩子,他们应该有一个快乐而阳光的童年,那种艰辛的生活对他们来说真的是太苦,太苦了。
很快到了周末,因为要去月坛广场卖书,我很早便起床,同老板交接完毕走出网吧。地面上布满了厚厚的冰层,午时融化的积雪在上面冲出一道道沟壑。通往前进广场的土路上是一排排简易住宅,里面闪烁着昏暗的亮光,那里住的都是做买卖的小贩。棚子外面一堆堆冻坏的水果,大清早就散发着阵阵腐烂的气味。我屏住呼吸,用手捂着耳朵,沿着光滑的路面跑会寝室。刚刚洗漱完就接到了刘月的电话。
她说:“你起来了啊,我还怕你睡过头呢!”
我说:“今天外面特冷,你不要出去了,在寝室好好休息吧。”
刘月说:“我早起来了,正准备到你楼下呢,快点出来吧,要多穿点衣服。”
我叫上吴宇走到楼下。刚出宿舍门,一股猛烈的寒风迎面扑来,其中夹杂的雪粒落在衣领里,遇到温热的肌肤,迅速融化,冰冷刺骨。我们缩着脖子,向七舍张望,就见刘月裹着火红的羽绒服,顶着呼啸的北风,向我们跑来。
我们会合后,径直向月坛走去。那里已经搭好了摊位,细细的竹竿被铁丝捆在一起,笔直的一长排。我是五号,他是六号。刘月看着摊位,我和吴宇进萃文楼取书。我们选择了一些英语辅导教材和文学类作品,在光滑的地面上小心翼翼地把书运过去。准备就绪后已经八点多了。
这次书市的组织者学人书店在长春范围内的高校做了大量的宣传,因此许多外校的同学也都慕名赶来。整个月坛广场热闹非凡,加上各类图书基本上都是三到五折,所以生意异常兴隆。我们三个人护着两个摊位,绰绰有余。刘月缩成一团,把脑袋藏在羽绒服的帽子里,只露出两只又黑又亮的眼睛,盯着往来的顾客。我和吴宇一边和人们讨价还价,一边相互传递图书,而刘月则负责收款。半天过去,她的钱包明显鼓了起来。
那一天,同学们问的最多的书就是痞子蔡的《第一次的亲密接触》,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,那本书的定价应该是十四块多,而我们的进价是五块钱左右。一个戴着眼镜的瘦高个指着那本书问:“多少钱?”
吴宇不动声色地说:“十五。”
瘦高个一看定价,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了,愤怒地说:“你当我是傻子啊?”
吴宇陪着笑脸道:“就这一本贵,要不你看看别的?”瘦高个一甩袖子,气呼呼地走了。
我困惑地看着他,问道:“兄弟,你脑袋没毛病吧?是不是想钱想疯了?”
吴宇诡秘地说:“海哥,你没学过营销学,等一会儿你就看好吧。”
问此书的人的确很多,但都被吴宇的漫天要价吓跑了。
过了一会儿,又来了一个娃娃脸,他也问:“《第一次的亲密接触》多少钱?”
吴宇头都没抬,回答道:“十五。”
娃娃脸诚恳地询问道:“我买三本,按照定价卖给我成吗?”
吴宇故做玄虚地说:“就按我说的价格,你要再不买,书可就全卖光啦。”
娃娃脸犹豫了一会儿,还是走开了。我看他的背影,又看看吴宇,叹了口气。
吴宇嘿嘿笑道:“海哥,放心,用不了多久他就会乖乖地回来。”
看着他信心百倍的架势,我还真有点相信他了。果然,没一会儿,娃娃脸小跑着赶过来,对我们说:“给我来五本。”说完,打开钱包,从里面掏出一百元钱。
我看着他接过书美滋滋地走开了,而吴宇站在旁边洋洋自得,心里说不出的疑惑。吴宇则举起一本书,使劲儿地挥舞着,同时大声宣布道:“《第一次的亲密接触》,十五一本,欢迎选购,数量有限,售完为止。”说来也怪,随着他的呼声,四面八方的人群向我们涌来,将我们狭小的摊位挤了个水泄不通,无数只攥着钱的手伸向我们,眼神里充满了渴望。吴宇麻利地撕开摊位下面的纸包,厚厚一摞带着印刷芳香的图书被他搬了上来。我们三人紧着忙活,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竟然卖出了整整一百本。
我充满疑问地问吴宇:“这是什么书啊?怎么会这么火暴?简直不可思议。”吴宇解释道:“这是当今最红火的网络小说,早上我们搬书时,我发现全部书市一共才一百五十本,我递给你一包,自己拿了一包。当我在回去拿时,剩余的那一包已经被人拿走了。为什么我不肯便宜卖?是因为奇货可居啊!当那五十本卖光后,咱们这一百本就显得弥足珍贵了。你想想,如果是你,你是愿意多花一块钱在这里买,还是愿意在这么冷的天去城里的书店买呢?”
吴宇说着,掩饰不住眉头的喜悦,手舞足蹈地说:“今天我们发财了,算一算,一本净赚十块,一百本就是一千块啊。海哥,整整一千块啊!”
我看着他,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。刘月站在一边快乐地数着手中的钱,无比兴奋。以刘月的生长环境,即使是十倍于此的金钱也不会让她如此心动。只是这些钱,是我们用辛勤的汗水挣来的,在这样一个滴水成冰的日子里,在别人都躲在寝室睡大觉的周末,我们冒着凛冽的寒风,通过我们自己的劳动彰显了我们的价值。对于我和吴宇而言,钱便是钱本身,而对于刘月,钱最主要是她能力的一种体现。或者,在里面有些许对我的关心吧,当我正注视着她时,她也抬起头看我,在与我的目光对视的一刹那,她脸颊腾起一片红云,头迅速垂了下去。也许,我早就应该把刘月当成我最好的朋友,在和我交往的过程中,她关切的眼神无所不在地笼罩着我。只是她的目光过于犀利,让我看了不由自主地想回避。也许每个人都想走向前台,但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因为贫困而成为万人瞩目的焦点。和我吴宇一样,想过上那种最为普通的生活,我们也想有自己的生活空间,那种过度的关心反而更会让我们不敢接近。也许,我更应该去了解刘月,毕竟她是一心想对我好的人。
时至中午,我们劝她先去食堂吃饭。她却瞪大眼睛说:“我才不吃呢,我要等你们晚上请我吃饭!”
吴宇一边整理书籍一边笑着说:“好啊,好啊,晚上我们请你吃火锅,这么冷的天涮上二斤羊肉,再爽不过了。”
刘月兴奋地说:“一言为定,一言为定哦!”
午饭过后,书市里的人更多了,简直就是接踵磨肩啊。只是天空灰蒙蒙的,冷风变的逾加猛烈了。我的手露在外面,被冻的青一块紫一块,甚至在触摸书本的时候已然失去了知觉。就在书市如火如荼的之际,天空阴的更沉了。擦着地面扑来的北风席卷着积雪疯狂地向人们展开进攻。摊位上的图书被吹的页面散开,七零八落地掉在地上。一阵狂风袭来,那些扎的不够牢固的摊位轰然倒塌,上面的图书散落在雪地里。风越刮越大,摊位一个接一个地倒了下来。我们的摊位也在狂风中猛烈地摇摆,我和吴宇拼命地扶住那些支撑的竹竿。上面的书开始散落到地上,在这场混乱的局面中一些人开始去拾地上的图书,再后来,伴着漫天飞舞的大雪,甚至有人开始同卖书者去生抢散落在地上的书籍。我们的摊位也难逃厄运,看着一本本掉在地上的图书被人捡走,看着那些人飞快地消失在拥挤的人群中,我们心急如焚。可是我和吴宇却腾不出手来,因为我们知道,万一我们的摊位倒塌,那么上面所有的图书都会散落地面,那种损失真的太可怕了。
刘月像个孩子似的急的团团转,最后,她弯下腰,在杂乱的人群中去拾拣失落的图书。她摘下手套,与那些又高又壮的男生一起争抢。她被挤倒在地,衣服上粘满了积雪和泥污。她用一种几乎哭腔的语气向人们企求着:“书是我们的,把它们给我们吧。”可是,没有人去理会她,任凭她赤裸的双手暴露在冰天雪地之中。我焦急地对她喊道:“刘月,不要再拣了,不要再拣了。”她爬起来,站在雪地里,无奈地看着我,眼泪流了出来,在脸颊上结了一层薄薄的冰。
也不知过了多久,就像经历了一场噩梦。人群终于散尽,但脚下的积雪已经有十多公分。地面上一片狼籍,凌乱的图书散落一地,上面印着一个个硕大的脚印。我茫然地看着周围,书刊上掉下的纸页孤零零地在空中飞舞。一个瘦弱的女孩儿扑倒在地上,放声大哭,辛苦了一天,不但没有赚到钱,还要包赔书店的损失,怎么偏偏赶上这么倒霉的天气啊。我手上的劲头儿一松,书摊随之倒地。吴宇匆忙把书拣起来,同其他承包摊位的同学一起把书向萃文楼运去。
我看着刘月,说不出的感觉。她像一尊雕塑一样站在那里,雪花落在她的脸上,融化于她的眼泪中。她呆呆地看着我,突然从口袋里拿出钱包,踉跄扑过来要递给我。我急忙握住她的手,上面冻出了一个个通红的肿块儿。我在地上抓起新鲜的雪花,用力地在她手上搓着搓着。她温顺地站在那里,眼泪再次涌了出来,不曾想此时此刻我自己也已泪流满面。我转过身,想抹掉尚未流出的泪水,却意外地发现身边站着一个曾让我无比熟悉的身影,她不是吴宇,而是冬云! 我来跟着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一切都好像发生在梦幻中,而且是一个睡的沉沉的梦。在最不可思议的时刻最不可能出现的人却偏偏出现了,冬云站在那里,似乎已经注视我很久了。也许当她迈进吉林大学校门的那一瞬间就被月坛混乱的场面所吸引,或者,她很早就发现了我,只是不敢确定,所以选择在旁边默默地观望。当我与她对视时,她的眼神里顿时流露出兴奋的神采。
如果这是一个梦,那么我自己也已然沉浸在睡梦中。冬云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,睁大眼睛,缤纷的雪片落在她的皮衣上,更显得她风姿绰约,恬静幽雅。我跑过来,高兴地不知说什么好。她始终对着我微笑,拔下一只耳机,塞进我的耳朵,传来的是刘德华的一首经典老歌《来生缘》,那雄浑的男低音夹杂着淡淡的忧伤,在我的耳边久久地回荡。
一首老歌也许会打开我们尘封已久的记忆,我忘记了眼前皑皑的白雪,似乎又回到了那个青山碧水的乡村。自习课上,冬云缠着我给她唱刘德华的新歌《来生缘》。我真的不会,但又不愿让她失望,于是承诺道:“三天内学会唱给你听。”回到家里,我天天收听电台的点歌节目,直到第三天晚上,在我的祈祷之下,收录机里终于传来了我期盼已久的声音。我赶紧把它录下来,家里那最原始的单卡收录机磁头已经磨的千疮百孔,放出来的声音如同绞了带子一样。一个晚上,我都在练习。弟弟从被窝里探出头,问我道:“大哥,那是什么歌啊,吱呀吱呀的,难听死了。”我关上录音机,跑过来对弟弟说:“我给你唱首歌吧。”弟弟一骨碌坐起来,兴奋地鼓掌道:“好啊,好啊。”我清了清喉咙,收敛笑容,开始演唱,特别是刻意地模仿了刘德华的颤音。没想到弟弟竟然听的入了迷。他傻乎乎地看着我,连声说:“好听,好听,再唱一遍。”我问道:“真的好听吗?”弟弟睁大眼睛说:“是啊,是啊,还想再听呢。”我呵呵笑着,爬上炕,把弟弟的脑袋塞进被窝里,说道:“听什么听,快去睡觉。”弟弟还要挣扎,但被我使劲儿按住,他反抗了一会儿,最终乖乖地睡着了。第二天下午放学,我和冬云来到了校园前面的高地。那有一片果园,果树刚刚长成,上面挂着稀疏的果子。我和冬云坐在草地上,她眯着眼睛,把头垂在膝盖上,像一只庸懒的小老鼠。我背对着她,轻轻地唱着那首歌……一曲完毕,没想到冬云和弟弟一样兴奋不已,她扭过头来,对我说:“再唱一遍。”我一遍一遍地唱着,她一遍一遍地听着,直到天空渐渐暗了下来。我们走下高地,各自回家。
如果说这也是浪漫,那么浪漫的日子简直可以说是信手拈来。同冬云在一起,总会让我觉得轻松而温馨,那种快乐的感觉来自内心世界,不需要任何的修饰与雕琢。就像此时我站在冬云旁边,忘记了漫天飞舞的大雪,也忘记了零下二十多度的低温。我们相对无言,但都从对方的目光里读出了那份关切的眼神。 我激动地问:“你怎么会来到长春?”
冬云说:“给你打了一千个电话,却没收到你一个回音,于是想来看看你在忙些什么。”
我愕然,原来以前那些电话真的是冬云打来的。我又问道:“你怎么知道我电话?”
冬云淡然道:“如果你想找一个人,走遍天涯海角也会找到他。”
我无语,在冬云的口气里我感到了深深的责备。
刘月注视我们良久,吴宇收拾完书也跑了过来,满头大汗,他催我们道:“海哥,到楼里吧,小心把两位女士冻坏了。”
我如梦方醒,招呼她们走进萃文楼。吴宇问冬云道:“你是哪个院的,好像没见过你啊。”
冬云摘下耳机说:“我不是吉大的,我是北师大的。”
吴宇又问:“东北师大吗?”
冬云微笑着说:“北京师大。”
吴宇听了,很吃惊,用一种异样的眼神注视着我,刘月也是相同的表情。
我忙解释道:“这是冬云,我最好的朋友,她在北师大读书,今天来学校看我,我原来都不知道。”
刘月走上来和冬云打招呼,我向冬云也做着同样的介绍。外面的雪越来越大,我们被困在楼里,肚子饿的呱呱叫。最后,吴宇实在忍不住了,他提议道:“我们出去吃饭吧。”
我问:“去哪里呢?”
吴宇说:“去学校外面的皓玉火锅店吧,我都要被冻僵了。”
我看了看两位女士,想征求一下她们的意见。冬云开口说:“我们去天都吧。”
吴宇愣了一下,天都大酒店位于吉林大学正门,是当时校园旁边唯一的一家高档酒店。如果不是冬云提出来,恐怕我和吴宇想都不敢去想。我犹豫一下,说:“是不是远了点?”
冬云说:“我就在那里住。”
刘月在一旁插嘴道:“那就去天都吧,正好把冬云送回住处。”
我们鼓足勇气,从温暖的教学楼冲进了鹅毛大雪中。北风呼啸,我们相互扶携着向天都走去。那个时候,萃文楼后面还很荒凉,覆盖上厚厚的雪层后反而显得异常壮观。也只有在东北才有那样奇美的景象,正如主席所书“千里冰封,万里雪飘”。脚下“咯吱咯吱”作响,眼前雪花飞舞,时不时地会落到我们嘴里。我们艰难地跋涉着,简直是在挑战自己身体的极限。不太遥远的路程,我们却走了将近一个小时。进了酒店的大门,方觉得温暖如春。头顶上的雪花迅速融化,把头发弄的湿漉漉的。我们相视而笑,大家都狼狈已极。
吴宇嚷嚷着吃火锅,我们围坐一团,转眼间就消灭了四斤羊肉。吴宇狼吞虎咽,如风卷残云,而两个小姑娘却显得胃口不佳,冬云大概是不习惯火锅的口味吧,而刘月明显是忧心忡忡。我们当时都疏忽了一个重要问题,那就是刘月的手刚刚在雪地里冻伤,如今在火锅旁一烘烤,伤势迅速恶化。吃到最后,她甚至连筷子都握不住了,不知是热,还是痛,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淌下来,脸色异常难看。
我紧张地问:“怎么了?”
刘月痛苦地说:“我的手好疼。”
我抓过她的手一看,原来鼓起的地方都已变的暗红,让人看了触目惊心。我忙把她从椅子上拉起来,给她戴上手套,然后对冬云说:“你和吴宇先坐一会儿,我带刘月去医院,很快就回来。”
冬云站起身,关切地问:“严重吗?你先送刘月去医院吧。我现在吃好了,在楼上等你们,我的房间是1203。”说完,对着我们微微一笑,显得优雅而高傲。
吴宇紧吃两口,也站起来,对我说:“海哥,你留下陪冬云,我带刘月去医院。”
我看了看刘月,她的眼圈突然红了,一向男孩儿化的刘月今天竟然变的如此脆弱。
我嘱咐冬云好好休息,然后同吴宇、刘月重返那个冰雪世界。外面的雪已经盖过了脚背,走没一会儿,鞋子里一片冰凉。一向繁华的前进大街如今空空荡荡的,车辆稀少。我们走到学校正门时,刘月突然说:“吴宇,外面太冷了,你先回学校吧!”吴宇站在雪地里不知所措,他看了看我,我拍了拍他的肩膀,说:“回去吧。”我们就此分别。
我对刘月说:“我们等一辆出租车吧。”
刘月固执地说:“不,我要走着去。”
我拦住她道:“太冷了,你的手会冻坏的。”
刘月不再说话,挣扎着往前走,雪花落在她脸上,显得那样冷酷。走着走着,也不知过了多久,前进医院已经模糊可见。突然,刘月停住脚步,她直勾勾地盯着我,身体在狂风暴雪中不停地摇摆。我机械地走近她,她猛地伏在我的肩头,放声大哭。在这样一个空旷的广场上,她的哭声随着寒风飘出很远。我没有一点准备,只好站在那里,任凭她哭泣。她的头剧烈地颤动,泪水打湿了我的肩头。暴风雪更加猛烈了,原本依稀可见的建筑物都被湮没在漫天飞雪中。渐渐地,我已经忘记了寒冷的滋味,整个身体慢慢地失去了知觉。我急忙把刘月扶起来,她的身体冰凉,声音有些沙哑,脸颊上的泪珠变成了冰花。我不顾一切地推着她往前走,沿着大概的方位奔往前进医院。
刘月似乎神智不清了,她断断续续地问:“林海,你喜欢冬云吗?”
我迈着蹒跚的脚步,大片大片的雪花打的我睁不开眼睛。我明白了好多,似乎就在今天,我的情感世界突然明朗起来,我已经是一个大人了,在某些事情上必须像个大人似的思考问题。我回答道:“你、吴宇、冬云都是我的好朋友。” 刘月的身体突然变的灼热,她开始语无伦次起来。她抽泣着说:“她肯定是你的女朋友,你在聚会的游戏中说了谎。”我心乱如麻,安慰她道:“我没有欺骗你,而且永远也不会欺骗你。”刘月的身体软软的,在我万般焦急之际,突然发现前进医院就在我们面前
进了医院,我把刘月推进急诊室。两位大夫经过紧张的忙碌后均陷入了沉思。我小心地问:“她手上的伤势严重吗?”一个大夫瞪了我一眼道:“什么手上的伤,整个人现在都有危险。”我吃了一惊,结结巴巴地问:“啊?那该怎么办?”大夫道:“两个人吵架了吧?你看你把她气的,现在这些小青年真是靠不住了,这么冷的天,你吵架也要挑个好日子吧。”听着大夫的数落,我真是有口难言。大夫又说:“这么冷的天,就不要让她回去了,住院吧。”我点点头,摸一下刘月的额头,炽热如火。我刚要去办理住院手续,刘月突然睁开眼睛,抓住我的手说:“林海,我不想在这儿住。”看着她难受的样子,我一阵难过,今天她遭受的所有苦难都是因为我啊。我拿下她的手说:“你先住下,等天气好了我送你回寝室。”她无力地点点头。
前进医院的条件比较简陋,但病房里同外面相比已然是天堂。医生给刘月开了几副药,在她手上也涂了药膏。她躺在床上,满脸倦容,却盯着我看个不停。我对她说:“先睡一会儿吧。”她却突然问我道:“你想去找冬云吗?”我沉默了,没想到这个女孩子的心是如此的敏感。刘月生气地说:“你去吧,反正我病成什么样子都不会有人管。”我看着她,觉得心痛不已,我轻轻地说:“我怎么会不管你呢,我会一直在这里陪着你的。”刘月听了,突然哭出声来。想她那样衣食无忧的孩子何时曾遭受过今天这样的遭遇啊。我轻声地安慰她,她止住悲声道:“你去看看冬云吧,但要早点回来,在这里我真的会害怕的。”我没有正面回答她,只是劝她好好休息。也许她疲惫已极,倒在床上,没一会儿就睡着了。
我蹑手蹑脚地走出病房,迎着漫天的大雪向回走去。我再次走进酒店时,全身没有一丝力气。我挣扎着坐上电梯,直接到了十二楼,来到1203房间,轻轻地敲打房门。敲了许久,里面没有一点动静。这时,一个漂亮的服务员走了过来,问道:“先生,请问您贵姓?”我回答道:“我姓林。”服务员微笑着说:“您要找的房客已经退房,不过她留了一封信给您。”说完,递给我一页精美的信封。我接过这封信,感觉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像是在睡梦中。打开这封信,里面只有一张薄薄的纸,上面是冬云那隽秀的笔迹,字不多,但我看了是那样的熟悉。她在里面说:“林海,也许我今天来的很突然,但我真的是特别想见到你。给你打了无数个电话也不见你的回音,我真的不想失去你这个童年的伙伴。这次来长春,我就是在追逐着一个在我头脑中形成已久的梦想,一个也许永远也实现不了的梦想。看到你一切都好我就知足了。以你顽强的生命力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你的明天会更好。本想在长春停留几天,但没想到初来乍到就赶上一场大雪,东北的冬天寒气逼人。恕我不辞而别,你应该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刘月。希望寒假在迁安能见到你,一同回顾共同走过的岁月,到那时,如果我叫你一声大哥,请千万不要感到意外!一直关注着你的人:冬云。”
读完这封信,我感到万般失落。我问服务员道:“她什么时候走的?”服务员道:“她刚走你就来了,前后就差两三分钟吧。”我一拍脑袋,痛恨自己在这里浪费这么多时间。我跑到楼梯旁,心急如焚,实在等不及电梯上来,沿着楼梯飞奔下去。我拼命地跑着,不知摔倒多少次,手被磕的鲜血淋漓,但我依旧狂奔不已。我想找到冬云,因为我还有好多好多话要和她说呢啊。我像疯子一样冲出酒店,在白茫茫的世界中苦苦地追寻着冬云的身影。大雪掩盖了她离去的足迹,我痛苦万状的奔跑着,突然,我发现前面停着一辆出租车,在门口站立的正是冬云!我开口大叫道:“等等我——”但我话音刚刚出口,车门“砰”的一声紧紧关上。我不顾一切地冲上去,但轻巧的捷达灵活地窜了出去。我蹲在雪地上,眼泪掉了出来,但我不甘放弃,我在街道旁不停地奔跑,希望能看到出租车,但一摸口袋,却身无分文,所有的钱都在刘月的钱包里。我彻底绝望了,站在厚厚的雪地里,充满悲情的仰天长啸。我没有目的地叫喊着,跌跌撞撞地向前进医院走去。没走几步,却发现一个摇摇欲坠的身影,刘月!,她不知什么时候也赶到这里。她面色绯红,气喘吁吁,所有的事情都堆积在一起,我几乎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,我多么希望吴宇能在我身边,不需要帮我做什么,只要缓解一下我孤独的感觉也好啊。
我扶住刘月,她一下子瘫软在我的身上。碰巧的是这时来了一辆出租车,我把刘月搀到车里,指示司机向前进医院驶去。我们刚进医院,医生闻讯跑来,声色厉疾地吼道:“你们把医院当旅馆了,想来就来,想跑就跑?”刘月默不作声,眼睛里含着泪水。我愤怒地回应道:“你们连个病人都照看不好,还有脸说谁啊?如果她有个三长两短,我和你们没完。”医生见我怒气冲冲的样子,不再言语,将刘月送进病房,开始给她打点滴。
刘月沉沉睡去,她烧的厉害。我帮她盖好被子,她头发凌乱,脸色通红,嘴唇翕动,不知在说着什么。我无意间抬起头,已经晚上七点整。再有一个小时,长春驶往北京的T60列车就要开车了。我站起身,想去火车站,但又放心不下眼前的病人。我焦躁地在病房前踱步。医生看了,跑过来说:“小伙子,你不要着急,你女朋友的病情不算严重,不会有什么危险的。”我盯着她问道:“你确定吗?”她肯定地点点头。
我提着的心终于放下来。我跑出医院,站在前进大街上,等了许久才过来一辆出租车。我跳上去,直奔火车站。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,出租车花了三倍于平常的时间才赶到车站。我买完站台票,冲进去,只有五分钟火车就要开动了。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在里面找着,可我又能找到什么呢?天色昏暗,大雪纷飞,三五步外就已模糊一片。我绝望地走着,车门已经关闭了,鸣笛声响起,火车缓慢地开动。我注视着火车驶出我的视野,消失在洁白的世界中。我情绪低落到了极点,走出车站,顶着风雪走回前进医院。在这样一个天气里,两条腿比汽车的四个轮胎也慢不了多少。晚上十一点钟,我回到医院,刘月依然在昏睡中
此时的冬云正坐在急驰的列车上,她一夜无眠,进入大学后的种种场景再次浮现在她面前。
幸运的人总是很幸运,冬云的大学简直就是一帆风顺。就说军训吧,别的同学都苦不堪言,惟独冬云显得精力充沛。最初教官想选个班长,把班里所有的男同学都拉出来,依次喊口号,竟然没有一个让他满意的。最后,一个文弱的小姑娘站出来,说:“我试试吧。”好多男生都掩面想笑,不成想她居然喊的有板有眼,让教官都刮目相看。他们谁又知道这个小姑娘在绿色军营中整整生活了十二年。她早就习惯了那里的一切,严明的纪律,顽强的作风,甚至当教官踢男生的屁股她都觉得习以为常,因为她爸爸就经常那样对待新兵。眼前的橄榄绿唤起了她对童年的回忆,她快乐地投入到这种带有军营气息的生活中去了。无论是站军姿还是走正步,她练起来一丝不苟,完成的总是那么优秀。开始的时候,有的同学以为她喜欢出风头,慢慢地,大家发现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发自肺腑的,都开始向她投来赞赏的目光。或许,她真的继承了爸爸某些军人的特质,在打实靶时,好多同学全部脱靶,当部分同学为自己打中一两枪而沾沾自喜时,冬云连打五枪,枪枪中靶,一时间在校园里传为美谈。后来在班委的选举中冬云理所当然的被选为团支书。当我们到了一个新的环境,总比在旧的环境下更容易改变角色。在不经意间,冬云开始了一种崭新的生活。她眼前的世界开阔起来,不仅是从一个小县城到了大都市,更主要的是她开始走向前台,在班里组织各项活动,以前所未有的激情投入到集体生活中来。
她一直是很快乐的,直到有一天她在乒乓球场上遇到了那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儿。
她并不是他的对手,但她却深深地打动了他。他其貌不扬,但很有才华。两个人曾在辩论赛场上针锋相对,但彼此事后都被对方的才华所征服。慢慢的,彼此熟悉了,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,但也正是因为无话不谈,两个人的交往直接面临着考验。
一个深秋的季节,在校园的一片小树林中,他很认真地对冬云说:“我喜欢你,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。”表达的如此露骨,一点也不含蓄,一点也不浪漫,甚至有点咄咄逼人。冬云的回答同样干脆:“我也很欣赏你,但从来没想过永远和你在一起。”他不依不饶地说:“你现在就可以想一想。”冬云反问道:“你希望这样吗?”他固执地点点头。冬云毫不退让地说:“那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,我并不想永远和你在一起。”他的脸色变的苍白,但依旧很绅士地和冬云挥手告别,快步消失在茂密的丛林中。
他消失了,消失的那么干脆,让冬云都觉得有些许的失落。
直到有一天,他独自一人在外面喝多了酒,在路边吐的死去活来,却一直默默地念着冬云的名字。冬云正好在路边经过,发现他是那样的狼狈,想扶他回学校。谁知他一见冬云立即清醒起来,他苦苦地哀求冬云忘掉他酒后的丑态。冬云看着他痛苦的表情,含着眼泪答应了,同时被他真挚的感情深深打动。
冬云心里在想着一个人,那个人早已深入她的骨髓,融入到她的生命。但她对他的感情是那样的复杂,亲情、友情、爱情,说不清楚,或者是兼而有之。也许是彼此太熟悉了,交往成了一种惯性,除了自己的父母,她只愿由他来照顾自己的一生。无论他有多么的清贫,在她的脑海中,他都像初中时的他那样阳光。她始终认为他是最优秀的,唯一让她困惑的是他对她的感情。眼前的他同记忆中的他经常同时浮现在她眼前,似乎在一夜之间,这种情感上的重大抉择就摆在了面前。毫无疑问,记忆中的他的地位是其他人无法动摇的。
她给记忆中的他打了无数个电话,却没有一个回音,这让她极度失落。在一个漫天飞雪的季节,眼前的他让她一次又一次的感动,她甚至抵御不住他一轮又一轮的攻击,她开始相信他同样能带给她幸福。当一个深夜,北京下起了入冬以来第一场大雪,他在她面前落泪了。他用一种企求的口吻说:“我真的很无奈,我不想表现的如此懦弱,但我现在真的无法把握自己的幸福,它完全掌控在你手里。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风格,而冬云最受不得这种真情告白。她完全动摇了,最终,她决定去一次长春,然后回来做出最终抉择。
而从长春归来,冬云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。在去之前,她曾发誓要做出最终抉择,但回来后,她只是泪流满面。她无法拒绝眼前这个执着的男孩儿,但又无法摆脱那个记忆深处那个伴她多年的影子。那场大雪由北京下到了长春,带给她的同是冰凉刺骨的感觉。她有意地回避眼前这个男孩儿,但他每天都固执地守侯在自习室旁。一个夜晚,她坦然地告诉他:“你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男孩儿,忘掉我吧,你会遇到一个比我更适合你的女孩儿。”他却充满幽怨地说:“没有比你更适合我的人。”冬云难过地说:“可是我的心中却在想着一个人。”他听了,非常沮丧,转而变的异常愤怒,拼命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。冬云上前拦他的一刹那被他紧紧地搂在怀里。冬云使劲儿地挣扎,他却死死地抱住不放,直到冬云耗尽了所有的力气,瘫软在他的肩头。他轻轻地在她耳边道:“相信我,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去给你创造幸福,我也会用一生的时间等你忘掉过去,单单记住我自己。”冬云听了,潸然泪下
元旦那一天,班里同学彻夜狂欢。清晨,当我们走出酒店时,外面风大雪急,我们奔跑着回到学校。刚走进二楼,就听到我们寝室电话“铃铃”做响。柴一帆打开门,扑了过去,拿起话筒,却很失望地对我说:“林海,找你的。”
我的心一颤,真的有一种感觉在提醒我,一定是冬云。我抓住话筒,急切地问:“是冬云吗?”
果然,就是那个让我一生无法释怀的声音,此时此刻却显得万般疲惫。冬云说:“林海,我已经找了你一整夜了。”
我说:“元旦,我们班联欢了。”
冬云沉默不语。我问道:“你们那里没有节目吗?”
冬云说:“圣诞的时候大家聚了一次,现在都忙着考试呢。你们元旦还联欢,让我想起了以前上学时的新年联欢晚会。”
我急忙说:“就是啊,同以前的一样。”
冬云再度沉默,突然又说:“物是人非,岁月无情。”
我无语,今天的冬云似乎满腹心事。沉默中,时光慢慢地流淌,冬云道:“林海,昨天晚上玩的开心吗?刘月现在还好吗?”
我说:“挺热闹的。”我没有提刘月,她在医院躺了三天,此时身体早已恢复正常。
冬云又说:“昨天晚上,我在酒吧听了一夜的歌,刘德华的《来生缘》,我发现你唱的比他唱的还要好听,他老是走调,颤音也不如你把握的好。”
我听了,想哭,又想笑,不知为什么,这个电话让我觉得如此心痛。我说:“人家是原唱,怎么会存在走调问题,走调的是我才对啊。”
冬云说:“在东北,你要注意身体,无论什么时候,身体都是最重要的啊。”
我说:“你也是。”
冬云话题一中,在我毫无准备地情况下说:“林海,我现在已经有男朋友了。”
我的表情一下凝固了,纵然这种结果在我的脑海中无数次地浮现,但当它真的转变为现实时,我还是觉得无法接受。我不敢说话,因为我知道只要自己一开口眼泪就会源源不断地掉下来。我沉默着,沉默着,想让自己波澜起伏的内心世界能变的略微平和些。渐渐地,我的手开始颤抖,以至于后来带动着我的心都在颤抖。
冬云开口了,她说:“以后我就叫你大哥吧,那样我就永远不会失去你。” 眼泪终于还是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,我捂住话筒,不想让冬云听到我的抽泣声。我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,缓缓地说:“我不想做你的大哥,我就是林海。”
突然,冬云在电话那头哭了起来,哭的是那样伤心。她什么都不说,伴随着她的哭声,我泪流满面。最后,她止住悲声,重归于坚强道:“大哥,我从来没有让自己向现在这样脆弱过,从今天起,我会重新变的坚强。”此时,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了解冬云,刚才她的泪水把以前所有的回忆都压在了心底,也许,从挂上电话的那一刹那间,我就注定要永远地失去了冬云。想一想,我们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无话不谈,我再度泪如雨下。理不清我自己的情感,但我注定要失去这段缘分。我努力让自己变的坚强些,说:“你永远都幸福,是我最大的心愿,祝你一生平安!”
我一直提醒自己要坚强的生活,而如今我发现自己在情感世界里是如此的懦弱。许多问题并不是我弄不明白,而是我根本就没有勇气去把它弄明白。冬云已然不是一个具体的形象,她已经融合了我太多的梦想,我一直在努力,一直在拼搏,一直在追寻我儿时的梦想,可是,我却始终没有勇气去面对现实的生活。我渴望长大,却奢望在情感的世界永远停留在童年。我不要长大,冬云也不要长大,我多么希望她永远躲在我身后,就像我的小妹妹,但永远都不要把这声“哥哥”叫出口啊。我始终高昂着头,在我最困难的时刻我一如既往地保持着自己做人的尊严,但在冬云面前,我原来是如此的自卑,我甚至从未想过能否长久地和她生活在一起,直到她心有所属时我才感到心痛不已。没有什么障碍,最大的障碍来自我的心头。也许当我写这篇小说的时候,我已经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的命运,在我毕业之后,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,我重拾起童年的自信,开始热情百倍地投入到工作中来。但在当时,在我大一那段困难的日子里,我是那样的迷茫,每天都在为吃饭而忧虑,每天都在为家人而担心,我惊恐万状地活着,根本看不到明天的希望。也许惠岩叔叔在我家的那句话深深地伤害了我的自尊,正是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时至今日,我真正失去了冬云,我才感到莫大的悔恨,我才真正明白冬云在我心中是多么的与众不同。我什么都不能说了,只能送上发自内心的祝福,她会有她的生活,而她的生活注定是要五彩斑斓,而我,只是她生命中的匆匆过客。
永远无法忘记1999年1月1日,那个大雪纷飞的日子,我永远地失去了冬云,永远地失去了那段弥足珍贵的缘分!
放下冬云的电话,我失魂落魄地爬上床,拉过被子蒙头大睡。从清晨睡到黄昏,一觉无梦。最终,吴宇捏着我的鼻子将我憋醒。
我翻个身,瞧着床边的吴宇,他也是一脸的惺忪。我问:“几点了?”
他说:“五点了,快去吃晚饭吧。”
我飞快地爬起来,掀掉被子,浑身寒意,瞧瞧窗外,夜色朦胧。我和吴宇跑到D食堂,大部分同学都已就餐完毕,二楼显得空空荡荡。我急着去网吧接班,三下五除二将四两米饭吞下肚,却发现吴宇在旁边细嚼慢咽,毫不着急。我催着他,他嘴里应着,手上依旧是不紧不慢。我不耐烦地等着他,他突然对我说:“海哥,你是不是和冬云分手了?”
他一语击中我的心事,我故作平静道:“没有牵过手又何谈分手?”
吴宇放下勺子,盯着我说:“你瞒不过我的眼睛。”
我不想就此事作出过多解释,只是说:“她现在有男朋友了。”
吴宇默默地注视着我,我刚刚缓和下来的情绪又要波动起来。我站起身,对吴宇说:“快吃,我要忙着赚钱去呢。”他听了,端起碗一顿狼吞虎咽,吃罢,抹抹嘴道:“走吧。”
走出食堂,外面寒意正浓。我们在路口分开时,吴宇用一种异样的眼神凝视着我,问道:“海哥,你真的不喜欢冬云吗?”他的话太突然,大大出乎我的意料。此时,我的心已变的非常敏感,最离谱的念头也开始在我的脑海浮现:莫不成吴宇对冬云产生了好感?纵然我对冬云的情感不是爱情,那么我也无法容忍我周围的朋友带走我心中最重要的人。想到这里,我慌不择言,道:“你怎么知道我不喜欢冬云?”
吴宇站在雪地里,脸冻的通红,但二目炯炯有神,他说:“既然喜欢,就不要轻言放弃。错过一个机会,就会断送我们一生的幸福,记住,这是感情。”
寒风凛冽,吴宇说的每一个字都像刀子一样在剜我的心。但他并没有放过我的意思,继续讲道:“而且你也没有对刘月负责,如果你并不是发自肺腑地喜欢她,那你又怎么能带给她一生的幸福?”我觉得全身的血液沸腾起来,吴宇毫不容情,他咄咄逼人道:“冬云是我见过的最有气质的女生,一言一行都显得端庄典雅。”我实在听不下去了,痛苦地对吴宇说:“既然你已发现我遍体鳞伤,又何必在往伤口上撒盐呢?”吴宇不在言语,我转身离开他,垂头向校门口走去,吴宇在后面突然大声叫道:“海哥,你应该重新树立起自信。我们虽然贫穷,但我们有同他人一样的感情。”我回头望去,他站在路灯下,昏暗的光线照在他的脸上,色调带有淡淡的忧伤。他的叫声引得行人纷纷瞩目,他却毫不退缩地将目光迎上去。我突然觉得,他刚才的话是说给我听,更是在说给他自己听。
第二天,我从网吧回学校,在路过门口小花园时突然发现了吴宇。他裹着那件羊皮大衣,全神贯注地蹲在雪地里,似乎在寻找着什么。我在他身边经过,他似乎并没有发现我,我想要和他说句话,却又想起昨天傍晚他对我讲的一通大道理,真不知该如何去面对他。
我悄悄地向宿舍走去,已经离开了老远,就听后面一声欢呼:“抓到了,我终于抓到了……”我回头一看,吴宇手舞足蹈地向我跑来,到我身边时早已气喘吁吁。我不解地看着他,这个“睡神”今天怎么会起这么早呢?他在我面前跺着脚上的雪花,嘴唇都被冻紫了,却掩饰不住一脸的兴奋。他右手藏在背后,后面传来“吱吱”的叫声。
我问他道:“抓到什么东西了?”
他笑着说:“你猜。”
我摇头道:“看你那神秘的样子,莫不成挖到宝藏了?”
他得意地说:“比宝藏还贵重呢。”
我好奇地问:“那是什么啊?”
吴宇把手从背后抽出来,炫耀地说:“看,无价之宝。”
我仔细一看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哪里是什么稀奇的东西,分明就是一只再寻常不过的小老鼠。那个可怜的家伙整个身体都被吴宇攥在手里,只有尖尖的脑袋露在外面,两只又黑又亮的眼睛惊恐地四处张望。我百思不得其解,只好把求助的眼神投向吴宇,吴宇依旧是一副故作神秘的样子。我忍不住问道:“它怎么会是无价之宝?”吴宇嘿嘿笑道:“两天之后就见分晓。”说完,拉着我向宿舍跑去。
谁也不会想到,吴宇竟然把这只老鼠装在鞋盒里送到了女生寝室。
中午的时候,他给孙文静打了个电话,一本正经地说:“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,我送你一份礼物。”孙文静当时就责备他道:“你家并不富裕,买什么礼物啊?”吴宇则说:“放心,我没花钱,买的东西多俗啊,完全是我的劳动所得。”孙文静听了,顿时来了兴趣,急问道:“那是什么啊?”吴宇说:“我现在就给你们送到楼下,保证你见了爱不释手。”说完,放下电话跑到七舍,发现孙文静与刘月早已等在楼下。
吴宇把大鞋盒子往孙文静手里一推,里面的小老鼠站立不稳,开始在里面四处乱窜,发出哗哗的声响。刘月当时就要掀开盖子,被吴宇一把拦住,他美滋滋地说:“此物只可远观,不可近玩啊。”刘月白了他一眼,嗔怪道:“什么宝贝东西,把你精心成那个样子?”孙文静把盒子抱在怀里,笑着对吴宇说:“那我就拿到楼上去看。”吴宇在背后紧着嘱咐道:“盒子只能开一条缝,一定要记得啊。”说完,飞快地跑回寝室,坐在电话旁等回音。
一直到下午上课依旧是音讯全无。吴宇自己开始发毛了,他跑到教室,里面人挤的满满当当,却没有看见一个本班的女生。直到上课铃响起,老师都已讲上课,门外才脚步声响起,班里那些女生一窝蜂地涌进来,气的老师皱起了眉头。
下课后,吴宇跑到女生旁边,却发现所有的人都对他板着脸,他顿时觉得万分沮丧,刚要和刘月说话,没想到刘月气呼呼地把头扭向一边,完全是一副置之不理的态度。吴宇恼羞成怒,责问道:“你们这都是怎么了?”没想到所有的女生都站起身,像有人指挥一样,冷若冰霜地在他身边走过。孙文静的眼圈红红的,似乎刚刚掉过眼泪,她说:“你自己做了什么,好好想想吧。”看着她难过的样子,吴宇的心都要碎了,不过他也奇怪,究竟女生寝室发生了什么事情?
原来孙文静满怀喜悦之情把鞋盒抱上寝室,刘月立刻把所有的女生都集合到一起,大家都想看看生委到底送给支书一件礼物。当刘月猛地掀开盖子,呈现在大家眼前的竟然是一只灰色的老鼠。这个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,那只老鼠在黑暗中被困许久,现在终于重见光明。它先是眨眨眼睛,把所有的人都扫视一圈。在它的注视之下,女生们齐声尖叫,伴随着叫声,小老鼠纵身一跃,跳出盒子,开始在女生寝室自由奔跑。众女生吓的四处逃窜,小老鼠愈加神勇,在每个寝室都光顾一番。也许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,它最后一头扎进了刘月的皮靴里,左冲右撞,怎么也跑不出来。几个胆大的女生回过神,相互鼓励着,找来各种工具,对着刘月的靴子一阵猛打。最终这只可怜的老鼠惨死在众人的乱棍之下,那双贵达五百多元的靴子也成了它的殉葬品,同它一起被丢进了垃圾道。
一场闹剧下来,女生都精疲力竭, 但还要强打精神收拾好自己的东西,凡是被老鼠碰过的东西都经过反复的清洗。伴着水房哗哗的流水声,吴宇在女生中的好印象一下子被冲刷的干干净净。
有人说恋爱中的女生智商为零,而吴宇尚未恋爱却已经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傻瓜。那件事让他后悔了整整三年,直到大学毕业他也没有再次被班上的女生真正接受。
我得知这件事后,对着吴宇一阵狂吼,我愤怒地指责他道:“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?”吴宇一声不吭,看的出来,他心乱如麻,这种结果完全不是他想要的,在众人的指责面前他彻底乱了方寸。他蹲在地上,茫然地说:“真的,我只是觉得好玩,孙文静不是喜欢金丝兄吗?”直到这时,我才如梦方醒,或许在孙文静留连于那只小宠物身边时,吴宇便自作聪明地想好了要送她的生日礼物。
一时间,我真是哭笑不得,我问吴宇:“难道你不知道你捉的老鼠与孙文静喜欢的金丝熊有什么区别吗?”
吴宇反问道:“能有什么区别呢?都是老鼠,我倒是觉得我捉来的更有一种活力与野性。”
我不知道如何去答复他,吴宇见我不说话,反而理直气壮起来,他说:“我就不明白,不就是一只老鼠吗?反正都已经被她们打死了。要知道,天刚亮我就到小花园去等,在雪地里守侯了两个小时,人都冻僵了才捉到它。不喜欢也就算了,但也没必要弄的如此苦大仇深吧?”说着说着,吴宇的火气反而涌了上来。
我对他说:“你知道那只老鼠给女生带来多大的惊恐吗?”
吴宇不以为然地说:“不就是一只老鼠吗?有什么好怕的?我以前的女同学没有一个怕老鼠的,有的人还敢捉蛇呢!”
我看他死不认错的样子,很生气,道:“你以前的同学和孙文静他们一样吗?孙文静她们哪一个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?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惊吓啊?”
吴宇当即回应道:“难道你也认为她们之间有什么不同吗?孙文静她们就比我原来的同学更金贵?”我说不出话来,他这番话在我听来无异于胡搅蛮缠。吴宇则转过身,头也不回地走开了。
黄昏,我正要去吃饭,吴宇跑过来,对我说:“今天晚上我请客,去皓玉吃火锅。”
我说:“不成,我还要去网吧值班呢。”
吴宇用一种不容质疑地口吻说:“你请假吧,我有事要同你说。”
我看了看他,似乎半天的时间他就憔悴了很多,整个人无精打采的。我点点头,问他道:“还有谁?”
吴宇说:“大师、袁若海。”
说话间,他们已经站在我们寝室门口,我们径直向皓玉火锅店走去。路过网吧,我走进去。老板娘正忙着收钱,抬头看见我,高兴地说:“小林子,今天来这么早啊,你叔叔正在烧菜,有你最爱吃的排骨。”我充满歉意地说:“今天我有点事……”老板娘爽快地答应道:“那就让你叔叔在这儿睡一晚上吧,省得他在家呼噜震天,害的我一会儿安生觉都睡不成。”我感激地谢过老板娘,连声说:“不用不用,我尽量早点赶回来。”然后走出网吧,没几步就到了火锅店。
火锅与炒菜相比,经济又实惠,而且也有氛围,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天,几个人围坐一团,吃上一顿火锅,简直是最惬意不过的事情了。但今天气氛有些压抑,做东的吴宇显得忧心忡忡。
他坐到椅子上,先要了十个口杯。大师与袁若海对视一眼,忙说:“我们以吃为主,不要喝那么多酒吧。”吴宇红着眼睛说:“今天谁不喝谁不给我面子。”说完,打开一个口杯,一饮而尽。我们三个看的目瞪口呆,尚未等我们回过神来,他又打开一杯,同样是一饮而尽。我慌忙抱住他,他在我的怀里使劲儿挣扎,大声叫喊着:“林海,放开我,我要喝个痛快。”但这种挣扎是短暂的,没多久,酒劲儿涌上他头部,他面色紫红,语无伦次,连声叫着孙文静的名字。
此时,火锅里的水刚刚开始沸腾,我们三人还没有来得及吃一口青菜。吴宇瘫软在我的身上,不停地叫嚷着。慢慢的,我听清楚了,原来是他在下午又给孙文静买了件生日礼物,但无论他怎么给她打电话,她都坚决不同意与他见面。酒精在吴宇的身体里肆虐,他的目光近乎于呆滞,一切行为都源于本能。突然,他窜起来,挣扎着要往外面跑。我扶住他,他站在门口,迎着刺骨的寒风,不断地呕吐,但什么也吐不出来,他什么都没有吃啊。最后,他痛苦地闭上眼睛,泪水是流了出来。
大师与袁若海也已经饥肠漉漉了吧,可是看着自己的兄弟如此痛苦,纵然满桌的佳肴我们又怎能咽的下口呢?我对大师道:“你们把吴宇扶进去,我去找孙文静。”
走在光滑的路面上,迎着零星的雪花,周围陈旧的店铺灯光昏暗,散发着落魄都市特有的气息。我面无表情地前进着,吴宇那痛苦的样子深深地刺激着我,没有想到一向乐观豁达的他在感情面前是如此的脆弱。一直在网吧值班,使我日渐脱离了这个集体,同学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我几乎是一无所知。在一个如诗如画的年龄段,我的这些同学们犯再大的错误我觉得都应该是可以原谅的,毕竟他们刚刚开始长大,刚刚开始掌握自己的生活。只是我有些责怪吴宇,我们刚刚走出那个群山环绕的乡村,为什么不能沉下心来适应一下眼前的生活,为什么不能稍稍体味一下轻松的感觉呢,何必过早地将自己送进情感的牢笼呢?我一路胡思乱想,可是又有谁能控制的了自己的思想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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